1.1 您(分站站长)在网页端提交分站站长申请、完成对应套餐费用支付并勾选接受本协议,即视为与我司达成协议。 1.2 本协议未尽事宜,以《用户服务协议》《会员协议》《支付协议》《隐私政策》及平台公示规则为准。
2.1 平台服务:我司向分站站长提供的 SaaS 技术服务,含独立分站后台、内容同步、会员与支付系统、工具与社区能力等。
2.2 分站:分站站长基于平台服务创建并自主命名的独立站点,拥有独立品牌与邀请链接。
2.3 CPS 分成:基于分站内真实成交的会员或商品销售,按约定比例向分站站长结算的推广收益。
2.4 邀请链接:分站站长在后台自定义、可一键替换至全站内容的专属推广链接。
3.1 分站站长在网页端提交申请、填写资料并完成对应分站套餐费用支付后,平台客服团队将在 24 小时内主动联系,协助完成开通与初期配置。
3.2 费用性质:分站套餐费用系分站站长购买平台 SaaS 技术服务与独立分站系统的对价,用于获得独立后台、品牌自定义、内容同步与技术支持等实质产品与服务,并非以获得推广或分润资格的「入门费」。
3.3 具体套餐与价格以申请页实时展示为准;价格存在变动,平台保留调整权利并提前公示。
4.1 分站站长可在后台自定义站点名称、品牌标识与全站邀请链接,打造独立品牌分站。
4.2 分站站长须保证自定义的名称、标识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不违反公序良俗与法律法规;因自定义内容引发的侵权责任由分站站长自行承担。
5.1 平台持续产出并同步至分站的教程、项目与工具内容,其无版权属性部分随主站更新自动同步,分站站长可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5.2 分站站长自行上传的原创内容,知识产权归分站站长所有;站长为此内容的合规性与版权承担全部责任。
5.3 平台商标、Logo、核心系统代码等知识产权归我司所有,分站站长仅在本协议范围内获得非独占、不可转让的使用许可。
6.1 收益锚定真实交易:分站站长的全部推广收益100% 来自分站内真实成交的会员或商品销售利润(CPS),不按发展人员数量计酬。
6.2 CPS 全额归属:分站内的项目与会员销售产生的 CPS分成一般由CPS平台结算,全额归属分站站长,平台不截留(平台收益已内含于分站套餐费用)。
6.3 层级控制:收益关系控制在两级以内(平台—分站站长—分站站长的用户),不存在以下线人员数量或伞下团队整体业绩为上线计酬依据的多层级团队计酬。
6.4 结算周期、提现规则与税费申报以分站后台公示为准;分站站长须就分站收入依法自行申报缴纳相关税费。
7.1 平台方(我司):提供稳定技术服务与内容同步;协助分站开通与初期配置;提供运营陪跑与客服支持;不干涉分站自主品牌运营。
7.2 分站站长:合法运营分站,承担分站作为运营主体的全部法律责任;合规推广,如实介绍产品与服务;妥善保管账号,对分站下行为负责。
分站站长严禁从事以下行为,否则平台有权中止或终止服务并保留追责权利: 8.1 传销与违规分销:以拉人头数量计酬、收取变相交入门费、组织多层级团队计酬,或任何符合《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特征的行为;
8.2 虚假宣传:夸大收益、承诺保本保收益、虚构官方背书;
8.3 侵权与违规内容:传播违法信息、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用户权益。
9.1 分站站长作为分站运营主体,是分站用户个人信息的处理者,须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等规定,承担信息收集、使用、保护的主体责任。
9.2 平台作为技术服务提供方,按约定处理分站运营所需数据,并提供必要的技术保障;双方依法律与协议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10.1 协议自开通之日起生效,至分站套餐服务期满或提前终止。
10.2 任一方可依据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终止;协议终止后,分站站长应妥善处理未完结交易与用户诉求。
11.1 平台作为中立技术服务提供者,对分站站长与分站用户之间的实际交易、内容纠纷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1.2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平台对间接、附带性损失不承担责任;平台责任上限以分站套餐费用为限。
12.1 因本协议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提交平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3.1 本协议任一条款被认定无效,不影响其余条款效力。
13.2 平台有权根据法律法规与业务调整修订本协议,修订后于站点公示,分站站长继续使用视为接受。